小沈陽以男扮女裝及低俗喜劇為賣點,兩年前突然暴紅,成為娛樂圈人氣明星。但美國《新聞周刊》日前刊登文章,卻指名小沈陽是“最低俗的中國人”。(7月28日《成都商報》)
被美國《新聞周刊》冠以“最低俗的中國人”的“帽子”,從小沈陽的反映來看,似乎顯得很委屈。小沈陽回應說:我不知道什么東西是低俗,我只知道觀眾喜歡我的表演……。其言下之意是:我在“綠色”表演,奈何你們用“低俗”的眼光來看待!
小沈陽本身就是大眾娛樂化的產(chǎn)物,但是,這種娛樂化有一個界限,否則,就很容易陷入低俗。
即使拋開是否低俗的爭議不談,小沈陽的表演本身就是一種無須強調(diào)真實和深度,而僅僅是在著力表現(xiàn)日常生活的世俗、庸俗的表演,甚至已經(jīng)偏離了娛樂的本義,而成為媚俗、低俗的代名詞。
小沈陽現(xiàn)象是商業(yè)文化作祟的產(chǎn)物,是大眾文化狂歡的必然。商業(yè)文化以利益為導向,收聽率、收視率、上座率決定了其在商品社會中是否能夠生存。于是,最有效、最常用的策略就是最大限度地刺激人的視聽感官,對赤裸裸的欲望進行渲染。狂歡成了墮落、低級的遮羞布,享樂主義的擋箭牌,這與其原本的解構、反抗精神可說是南轅北轍,天壤之別。
更進一步說,小沈陽潛在地迎合了特定人群的娛樂需求,是在無限制地取悅公眾,是在以文化的名義進行“消費”。不過,娛樂文化中取悅、迎合大眾的娛樂因子,對任何社會來說,過或不及,都是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當輕佻、浮夸的成分突破藝術追求和人文底線時,就意味著低俗和惡俗的來臨。在筆者看來,“小沈陽”被美國《新聞周刊》冠以最“最低俗中國人”或是一個善意提醒。
在充滿商業(yè)、經(jīng)濟話語的社會里,社會應謹防文化淪為公眾消遣娛樂的快餐化商品。在赤裸的利益廝殺和粗鄙的世俗追求已成為人們生生不息追求目標的前提下,不能以文化的名義消費“低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