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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人前先拍照,很糾結的見義勇為
救人前先拍照,很糾結的見義勇為
來源: 紅網(wǎng) 作者: 錢桂林 時間:2010-09-08 17:17

  9月4日,在江蘇泰興宣堡鎮(zhèn)一個三岔路口,一輛貨車撞翻一輛三輪車,一名老婦受傷倒地,李先生開車途經(jīng)此地,和貨車司機一起將老人抱上自己的車送醫(yī)院搶救。李先生自稱他救人前留了個“心眼”:他在現(xiàn)場救人前,先用自己的手機對現(xiàn)場進行了拍照,以證明車禍與自己無關。李先生表示,在保護好自己的情況下,他以后碰到緊急救人的事還會去做的。(9月6日《揚子晚報》)

  正因為做好事有可能的高成本付出,人們的愛心與善行就有可能被一種過大的壓力所左右,從而影響到現(xiàn)實生活中個人道德行為的判斷與抉擇。所以,不必去感嘆“拍照留證”折射出的人性墮落。因為近幾年的“彭宇事件”已經(jīng)給每一位有心做好事的人都上了嚴肅的一課。

  南京一個叫彭宇的年輕人因為去扶一名跌倒在地的老人并送去醫(yī)院,事后老人及家人稱彭宇是肇事者,要他承擔數(shù)萬元醫(yī)療費。索賠未果后,老人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損失13萬多元。2007年9月5日此案一審判決,彭宇被判一次性給付原告人民4萬余元。

  于是,在今天這個流行語層出不窮的時代,一不小心便“撞”出一個流行語來——“老太太跌倒了,千萬別去扶!”

  也許,人們會說是“彭宇案”讓社會良知黯然失色,讓傳統(tǒng)美德無法張揚,最終導致尊老愛幼、救死扶傷這種傳統(tǒng)美德變成了人與人的不信任,由義無反顧變成了退避三舍。見義勇為的英雄流血又流淚的事件,已是屢見不鮮。做好事、學雷鋒也要付出代價,也許是很多人患下群體冷漠癥的最重要的原因。做好事本來是人所共向的道義性行為,施救者起碼應該得到道義上的肯定和嘉獎,至少不應該讓他因為做好事而受到事件本身的傷害。而愈來愈多的事實表明,做好事是要付出代價的,而且這樣的代價還相當沉重。

  為了能使好心人幫助他人的這種美德和行為得到保護,做了好事不至于落下惹麻煩上身,美國有一條專門用來保護好心人的法律——好撒瑪利亞人法。好撒瑪利亞人法是關于在緊急狀態(tài)下施救者因其無償?shù)木戎袨榻o與被救助者造成某種損害時責任免除的法律條文,該法對于陌生人對受傷者進行緊急醫(yī)療搶救中出現(xiàn)的失誤,一般給與責任上的赦免,對于造成的傷害不需要付法律責任。

  有網(wǎng)友開玩笑說,以后救人前得先公證一下。常識和良知告訴人們,面對需要幫助的老幼病殘,伸出援助之手是中華民族不變的美德?!芭碛畎浮钡牟还粦:藗兊纳鐣贾?,“彭宇案”不應成為貼在社會良知身上的魔咒,更不能泯滅人性應有的光輝?!芭恼樟糇C”,某種程度上講也算是一種無奈的見義智為,誰讓這個社會陷阱重重而又法律缺位呢?(錢桂林)

(編輯:胡世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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