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女商人丁書苗受審,她和原鐵道部長劉志軍等人“官商勾結”的丑陋一幕也隨之公之于眾。從目前由檢方向丁書苗提起的指控材料來看,丁書苗通過向劉志軍巨額行賄,獲得了超過1800億元的鐵路投資項目,并通過向其他公司轉標,非法獲利高達20余億元。盡管丁書苗在法庭上只承認了行賄罪,而對檢方指控的非法經營罪矢口否認,但是她的行賄不是“義務付出”,行賄與其非法獲利之間的“路線圖”清晰可見,這是她抵賴不掉的罪行。
作為丁書苗一案的另一方,原鐵道部長劉志軍已經被判刑。但是,她與劉志軍達成的“官商勾結”,對于我們認識泛濫的權力經濟對經濟秩序的破壞,仍然富有重要的警醒意義。丁書苗為什么要向劉志軍行賄,看中的無非是劉手中所擁有的在鐵路投資上說一不二的權力。正是這種沒有制約的權力的不斷膨脹,才有了劉志軍這樣的腐敗高官,也有了丁書苗這樣的行賄者。因此,丁書苗和劉志軍,看似一個在這頭,一個在那頭,卻是權力經濟這一根藤上結出的兩顆“歪瓜裂棗”。
權力經濟已經成為制約中國經濟進一步發(fā)展的一個嚴重障礙,它使一個企業(yè)的發(fā)展,必須依附于政府權力或者政府直接領導之下的壟斷企業(yè),而行賄便成了敲開權力大門最有力的武器。在以往揭露的一系列貪腐大案中,其基本模式無一不是企業(yè)向官員行賄,除了直接送錢,甚至還可以送美色,或者出資幫助其打通晉升關節(jié)。在剛剛判決的薄熙來貪腐案中,實德集團原董事長徐明向薄的妻子和兒子長期“慷慨”地送錢送物,甚至成為他們取之不竭的錢包。盡管薄熙來聲稱對此不知情,但徐明顯然是看中了他的權力才會這樣“肝腦涂地”。
這種寄生于權力之上的市場路徑,對市場經濟秩序造成了嚴重破壞。在這種由行賄受賄支撐起來的市場當中,正常的競爭機制已被顛覆,社會也因此而必須付出額外的代價。以丁書苗向劉志軍的行賄來說,用金錢和美色鋪就的與劉志軍的特殊關系,使她可以輕而易舉地獲得鐵路投資項目,自己吃不下還可以通過轉標獲利。而這些層層疊加的行賄成本都將進入鐵路建設之中,或將增加建設成本,最終轉嫁到消費者身上,成為整個社會不堪承受之重;或將由建筑商通過偷工減料來補回“賄賂成本”,從而使工程建設的質量得不到保證,危害社會安全。
經濟領域中的賄賂橫行,已經成為一種公害。但是近幾年來,由于政府職能轉變得不夠徹底,政府對經濟運行的干預權仍然較大。目前,這種賄賂正表現(xiàn)得越來越猖狂,甚至出現(xiàn)了行賄受賄的代理人,行賄者和受賄者不直接見面就可完成行賄,得到非法的經濟利益。這向正在深入推進的反腐倡廉提出了嚴峻的挑戰(zhàn)。因此,必須正視權力經濟的危害,加緊進行政府職能改革。要徹底清除經濟領域中的賄賂腐敗,消滅這種丑惡現(xiàn)象,還得從源頭抓起,壓縮乃至徹底消除存在于政府權力與企業(yè)需求之間的“尋租”空間。廢除權力經濟,才能消滅丁書苗們的生長空間。
今年以來,中央政府正在大力推進以簡政放權為核心的政府職能改革。在日前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國務院決定再取消和下放75項行政審批事項,至此,新一屆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事項已達221項。這一舉措不僅激發(fā)了市場和社會活力,其對遏制權力經濟的積極作用也正在顯現(xiàn)出來。取消一項政府審批權力,權力的“尋租”空間就縮小一分,像丁書苗這樣的行賄者的活動天地也就收窄一分,像劉志軍這樣的以權謀私者也就失去了受賄索賄的通道。更重要的是,取消一項政府審批權力,市場和社會的活力就增加一分。它對于推進經濟轉型的重要意義也是不可低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