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改革實施以來,“圍著輪子轉(zhuǎn),隔著玻璃看”式走馬觀花的下鄉(xiāng)走訪減少了,取而代之的是各地開展政府購買服務或集中調(diào)配車輛的形式,提高了公車的利用率。但記者在湖南、河南、山西等地采訪時發(fā)現(xiàn),個別地方干部抱怨申請不到公車,或車補不到位等,出現(xiàn)了“沒公車不愿下鄉(xiāng)”“盡量少下鄉(xiāng)”的情況。(5月29日新華網(wǎng))
公車改革后“沒公車不愿下鄉(xiāng)”“盡量少下鄉(xiāng)”的現(xiàn)實,與改革前部分公職人員所流露出的“車補低就不出差”的心態(tài),互為呼應。
任何改革都不可能是一個靜態(tài)的過程,公車改革更不是車改補貼發(fā)放制度化后就大功告成之事。從衡量公車改革成效的維度來看,取消公車,減少行政開支其實只是其中一個最為淺顯的考核指標,改革對于行政作風和效能到底能夠產(chǎn)生怎樣的正向影響,才是真正的核心問題所在。
雖然這篇報道中,媒體的探訪只是針對個別地區(qū),但從常識出發(fā),“沒公車不愿下鄉(xiāng)”恐怕不會是個別地區(qū)的偶然現(xiàn)象。這一判斷既是基于人性的固有利益偏好,更是基于公車制度設計上的某種偏差。現(xiàn)行公車改革主要是以貨幣補償來代替公務配車,而補償標準則主要是基于各級領導干部和辦事人員的職務級別,也就是說,級別越高,獲取的補貼標準也越高。
可以理解,在一開始,這樣一種制度設計,有利于凝聚改革共識,緩解改革啟動的阻力。但也必須承認,此種補貼標準,仍然存在潛在的沖突。比如,基層干部或辦事人員用車需求可能是最多的,但拿到的補貼則可能是最低,在這樣一種矛盾之下,“沒公車不愿下鄉(xiāng)”就或有著某種制度必然性了。
在行政效能的角度,公車改革后所出現(xiàn)的這種“末端反應”其實是可以預見的。與之對應,其實應該提前建立一種新的效能管理文化和制度,與改革無縫對接。但“沒公車不愿下鄉(xiāng)”的基層反饋,說明行政效能的管理仍處于過于粗放的尷尬之中。干部下鄉(xiāng)到底有沒有基本的考核要求?要不要下鄉(xiāng),全憑干部自己說了算?
以損害行政效能為代價的公車改革絕非改革本意,改革也不應有十全十美的幻想。但對于已經(jīng)暴露的改革“后遺癥”,就必須要在改革的再調(diào)整和精細化推進中加以消除。具體而言,基于落實上的復雜性,改革舉措是否應該有差異化對待的空間?基于補貼標準與實際公車使用需求之間的矛盾,依照行政級別發(fā)放的補貼標準是否應該進行更為務實的優(yōu)化?凡此種種,都應得到及時回應。如果說取消公車,考驗的是有關方面的改革魄力和勇氣,那么,改革如何做到“善始善終”,更關涉改革的智慧與平衡。
說到底,“沒公車不愿下鄉(xiāng)”,本質(zhì)上仍是一種變相的惰政和不作為。要破解之,需要被更具現(xiàn)實針對性的改革舉措來回應與糾偏。而公車改革方案公布已近兩年,到底落實得怎樣了,公職隊伍和心態(tài)又受到了怎樣的“改革熏陶”,不僅需要媒體的基層調(diào)查,相關方面更應有一本明白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