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王好讓講述當年自己被砍雙手的經歷。 記者 錢昊平 攝
9月2日中午,在侄子幫助下,王好讓開始吃飯。侄子將土豆、青菜、饅頭撥到碟子里,王好讓用嘴伸進碟中取食。
自從三年前失去雙手,44歲的王好讓現(xiàn)在每天穿衣、吃飯、上廁所都得別人幫忙。
他的雙手是被刀剁掉的。
2007年,王好讓向河南沁陽市公安局舉報一起搶劫案的線索。警方根據線索控制住了案犯,不過在監(jiān)控過程中,案犯逃脫。
逃出后的案犯,得知王好讓向警方舉報,剁下了他的雙手。
罪犯已被執(zhí)行死刑。而王好讓失去了勞動和自理能力。
他認為沁陽警方涉嫌瀆職。今年7月,河南省政法委紀工委組織力量開始調查此事,目前尚無最終結論。
【作案】
一起村人皆知的搶劫案 2003年12月18日,河南省沁陽市西向鎮(zhèn)供電站建筑工地承包人杜進雨,被三個身份不明者持刀搶劫。沁陽警方一直未能偵破案件。
王好讓卻知道誰是案犯,“全村人都知道是他們三個人干的。”三人的名字分別叫王長在、王占偉、董留柱。
王好讓與三人同村,都是河南周口市鄲城縣白馬鎮(zhèn)胡寨行政村王莊村人。論輩分,王好讓還是王長在的爺爺輩。
數年后,據王長在向公安機關交待,2003年秋天,同村的王占偉找他借錢,他也沒錢,于是兩人合謀“搞”點錢。
王占偉想到了同村親戚董留柱,董在沁陽市西向鎮(zhèn)供電站建筑工地打工,據說工地老板很有錢。
當年12月16日,三人合謀行動,據董留柱說,老板正準備給工人發(fā)工資,他推測一定取了不少錢。
三人12月18日夜間翻墻進入工地老板杜進雨的房間,搶走現(xiàn)金12.5萬。
事后,董留柱去了杭州打工,王長在、王占偉則繼續(xù)留在村里。
“低頭不見抬頭見。”王好讓說,在村里都鄉(xiāng)里鄉(xiāng)親的,無冤無仇,沒人愿意舉報他們,大家都不想得罪人。三人也安穩(wěn)地過了幾年。
2007年,一場糾紛之后,王好讓決定舉報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