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恩施3月1日電 記者1日從湖北巴東警方得到證實,2月28日,潛逃18年的搶劫殺人案犯在巴東公安局投案自首。
1994年5月12日晚,湖北巴東縣信陵鎮(zhèn)3名犯罪嫌疑人對巴東縣審計局干部譚某實施搶劫時遭到反抗,遂將其殺死后潛逃。案發(fā)后,巴東公安機關迅速組織警力開展偵破,通過一系列調(diào)查取證工作,鎖定了作案人為巴東某高中二年級學生唐某、李某、譚某等3人,并采取了多項措施開展追捕工作,但是案犯一直沒有抓獲。
2011年5月,公安部組織“清網(wǎng)行動”后,巴東公安機關又加大追逃力度,重新研究唐某等3名案犯的家庭情況和社會關系,建立專班、確定專人,采取了針對性的抓捕措施。專班民警通過梳理唐某等案犯的親友關系人相關資料,在各類資源信息中進行滾動查詢,獲取了嫌疑人大量信息,民警進一步圍繞3名案犯的父母、同學等重要關系人做敦促案犯投案自首工作。
經(jīng)過努力,2月20日,案犯李某在其親友陪同下到巴東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投案自首。2月28日,譚某也從外地回到巴東投案自首,兩嫌疑人歸案后對參與搶劫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經(jīng)偵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唐某(現(xiàn)已死亡)邀約李某、譚某在巴東一中原宿舍后公路上搶劫譚某財物時遭到反抗,唐某持匕首刺傷其胸部,譚某被送往縣人民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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