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老太出示被孫子打傷的照片。本報記者蒲東峰攝
十幾年前,在京打工的耿老太將年幼的孫子姜某帶到北京,靠撿破爛供其大學畢業(yè)。不料,孫子長大成人,有了女友后,卻將其趕出自己的家。耿老太這時發(fā)現,孫子用她的拆遷款買了房,卻欺負她不識字,把產權證改成了自己的名字。昨天下午,這起祖孫間的房產之爭在昌平法院回龍觀法庭開庭審理。
>>庭審
八旬老太無家可歸
今年80歲的耿老太老家在河北,她50多年前來北京打工,當過保姆,后在海淀區(qū)某小學做保潔員。
為了讓孫子接受更好的教育,她把孫子接來,靠撿破爛供他上完了大學。
耿老太說,在職期間,單位曾為她提供了一間公房。后該處拆遷,她獲得拆遷款21.5萬元,用這筆錢購買了昌平區(qū)某小區(qū)的一套房子。直到孫子有女友后,到法院起訴她要求騰房,耿老太才知道房子已經在孫子名下。無奈之下她將孫子和小區(qū)開發(fā)商告上法庭,要求確認自己是房屋的購買出資人和實際所有權人。
為照顧耿老太,回龍觀法庭的法官昨天在其家樓前空地上設臨時法庭審理。
“我養(yǎng)了他十幾年啊,你們要給我做主哇”,白發(fā)蒼蒼的耿老太顫巍巍地推著一輛小木板車,逢人便說孫子不但霸占她的房,還帶人來砸門、用鑰匙繩勒她脖子、打耳光等,“我不識字,拆遷的事都是孫子孫女他們辦的,沒想到會這樣”。
孫子懼怕不敢出庭
姜某昨天沒敢露面。他的代理人說,前兩次開庭時,姜某被老太太和親戚們圍住,遭到圍攻和謾罵,所以這次想回避。
姜某的代理人稱,買房的錢是姜某父母的積蓄和借款,不是耿老太的拆遷款。購房合同、購房發(fā)票、產權證上都是姜某的名字,沒有證據證明該房屋與耿老太有關。耿老太年事已高,受他人唆使提起訴訟,完全是因為此前姜某起訴奶奶騰房,惹得奶奶和其他親屬不滿。姜某念及祖孫情分,讓奶奶在此無償居住了十多年,由自己負擔著物業(yè)管理和取暖等費用,后因生活習慣不同、性格差異,才搬出了房屋。
“你胡說!”律師話音未落,耿老太的弟弟就跳了起來,指著律師嚷嚷:“那個混蛋怎么不來!”被法官制止后,耿老太和弟弟仍然情緒激動,耿老太撫著胸口喘氣,不住地嘟囔:“氣死我了!”
>>焦點
買房錢究竟是誰的
法庭上,耿老太的律師出示了在昌平住建委辦理的房屋檔案,契稅減免發(fā)票上顯示,姜某買房時減免了3800余元的契稅。耿老太的代理人說,只有用拆遷款買房才能享受契稅減免,這說明姜某購買此房使用的是拆遷款。銀行的劃賬記錄能證明是耿老太獲得了這筆拆遷補償款。
此外,姜某的父母都是河北農民,收入不高,姜某當時還是學生,沒有經濟來源,不可能有這么一大筆錢買房。此外,代理人還提交了耿老太的一些醫(yī)藥費發(fā)票和診斷證明,耿老太稱都是孫子打的。
兩名老街坊分別出具證言稱,他們和耿老太一起搬遷到現在的小區(qū),房子是耿老太的拆遷款買的,以耿老太當時的家庭情況,只能用拆遷款買房。
一名社區(qū)居民說,耿老太一直住在現在的房子,其孫子平時不怎么管老太太。
對此,姜某的代理人表示,雖然他對耿老太表示同情,但訴訟要看法律依據,證人的證言都是孤證,不能證明購房款的來源,也不能證明房子屬于耿老太。姜某當時在讀書,不代表其父母拿不出錢。不能按照當地農民的平均收入,推斷姜某的父母沒有經濟能力,雖然不知道姜某父母的具體職業(yè),但農村人也有通過經商等副業(yè)致富的。
開發(fā)商則稱,他們接到法院傳票后查詢了相關記錄,購房協(xié)議、發(fā)票等文件上的簽名都是姜某的,沒有看到與耿老太有關的資料。當時辦理手續(xù)的工作人員現在已經離職,因此無法核實具體細節(jié)。
此案沒有當庭宣判。
>>現場
奶奶鐵板頂門防孫子
昨天記者來到位于一樓的耿老太家,三居室內燈光昏暗,家具簡陋,耿老太住在靠南側的臥室,有一道門通著窗外的小園子。
耿老太的女兒說,今年3月,姜某帶人翻過小園子的院墻,從外面強行打開門沖進臥室,拽著耿老太脖子上的鑰匙逼她打開門,4個人把她抬上車運回了河北老家。因為沒有住處,此后耿老太住過救助站,后又向昌平法院申請了先予執(zhí)行,法院將耿老太送了回來。
現在耿老太臥室門上頂著五六塊木板和鐵板,門把手上別著根鐵棍,防備有人突然闖入。女兒和外孫女住在房里陪她。耿老太說,因為拆遷款都用于買房了,她現在的經濟來源就靠撿破爛,弟弟、女兒給點錢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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