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網絡上一則《深圳第二高級中學老師吳××猥褻多名高三女生》的帖子被傳得沸沸揚揚。當事教師吳××很快發(fā)表聲明,稱這是污蔑和誹謗并報警。此后,吳××認為部分發(fā)帖網站構成名譽侵權,將其告上法庭。
昨日,其中一起訴訟在深圳市中級法院二審開庭,原被告雙方分別是吳××和一家發(fā)帖網站。
事件回放:
網帖稱高中老師“猥褻多名女生”
去年8月,網絡上出現(xiàn)一則《深圳第二高級中學老師吳××猥褻多名高三女生》的帖子,發(fā)帖人自稱是深圳市第二高級中學畢業(yè)學生,當時將讀大三,歷史老師吳××在其讀高三時任教,在辦公室以答疑為名,用手對其敏感部位進行多次猥褻“蹂躪”,而且吳××利用工作之便采取引誘、威脅和恐嚇等手段,兩年內對多名女學生強行進行猥褻或發(fā)生性關系,學校領導也進行包庇。
經過網友微博轉載,這則網帖傳播得更廣。
去年8月3日,網帖中被指“猥褻”的涉事教師吳××,在網易新聞論壇發(fā)表《對誣蔑、誹謗的鄭重聲明》。吳××在聲明中還表示,他已向公安機關報案,“希望公安機關查清事實真相、嚴懲造謠污蔑者。”
事后,不少該學校的學生也紛紛回復力證老師是清白的。而后,南山警方介入調查,吳××出示了發(fā)帖女生的示愛短信等證據(jù),最后公安機關也認為不存在猥褻事件。
記者了解到,至今南山警方都沒有收到任何此案的“被害人”報案,學校也沒有收到任何家長或學生對吳××的舉報。
庭審直擊:
網站認為應由發(fā)帖者擔全責
吳××以名譽侵權為由,將多家網站告上法庭,深圳市鵬訊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鵬訊公司)便是其中之一。吳××要求鵬訊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在網站上向其公開賠禮道歉,恢復名譽,并賠償其精神損害撫慰金10萬元,并承擔公證費、復印費等2420元。
法院認為,吳××在發(fā)現(xiàn)被侵權的事實后,已經在2012年8月31日向鵬訊公司發(fā)出電子郵件,要求其刪除侵權內容,但鵬訊公司并未回應,所以應和發(fā)帖的網絡用戶一并承擔連帶責任。
該院遂作出一審判決:鵬訊公司刪除侵害吳××民事權益的網帖,并在侵權網站欄目置頂位置向吳××公開致歉7天,賠償吳××經濟損失1000元、精神損失費1萬元。
鵬訊公司不服,向深圳市中院提起上訴。昨日,此案二審開庭時,雙方均由代理律師出庭應訴。
鵬訊公司的代理律師表示,網站每天都有海量的發(fā)帖內容,管理者不可能一一進行核實。作為網絡服務提供者,該公司已經和注冊用戶采用協(xié)議的方式,告知其不可發(fā)布帶有侵權內容的信息,因此全部法律責任應由發(fā)帖者“鋒鋒”承擔。
庭后,法官主持了調解,雙方達成初步意向:鵬訊公司向吳××賠償5000元,并在其網站上致歉。但由于鵬訊公司的代理律師表示,尚需向公司老板征求對具體操作方式的意見,因此雙方當庭沒有簽署調解協(xié)議。
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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