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8月10日消息(記者陳敬儒 實習生王秋芳)今天(8月9日)從省人社廳獲悉,我省自2013年7月1日起,調整工傷保險傷殘津貼、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和生活護理費標準,進一步提高工傷保險待遇水平,保障工傷人員及工亡人員供養(yǎng)親屬的基本生活。其中一級至六級工傷人員的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一級至六級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本次調整對象為本省行政區(qū)域內享受傷殘津貼、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和生活護理費的工傷人員或工亡人員供養(yǎng)親屬。自動調整部分中的傷殘津貼:一級傷殘的調整金額為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增加金額的90%,二級傷殘的調整金額為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增加金額的85%,三級傷殘的調整金額為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增加金額的80%,四級傷殘的調整金額為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增加金額的75%,五級傷殘的調整金額為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增加金額的70%,六級傷殘的調整金額為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增加金額的65%;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的調整金額為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增加金額的50%;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的調整金額為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增加金額的50%。特別調整部分:2013年,一級至六級工傷人員的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每年7月1日起自動調整一次
所需資金由發(fā)放傷殘津貼、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和生活護理費的現(xiàn)行資金渠道解決。傷殘津貼標準的調整,包括已辦理退休手續(xù)領取養(yǎng)老金的一級至四級工傷人員。標準調整后,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本次調整標準自2013年7月1日起執(zhí)行。今后,我省傷殘津貼、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和生活護理費按照有關條款規(guī)定的標準,每年自動調整一次,調整起始時間為每年的7月1日,不再另行通知。
省人社廳要求,各市縣(單位)要抓緊實施,確保各項待遇足額、及時發(fā)放到位。
·凡注明來源為“??诰W”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诰W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yè)人員違法違規(guī)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