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新華社電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發(fā)言人傅瑩在4日舉行的新聞發(fā)布會上回答記者提問時說,進入新時期,全國人大將更好貫徹落實“稅收法定”原則,重點加強對新稅種的立法,包括社會上關注較多的房地產稅和環(huán)境保護稅的立法工作。
這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落實稅收法定原則”之后,全國人大首度對外公開回應有關稅收法定的問題。
傅瑩指出,這一原則是指國家征稅要通過立法機關,通過明確的法律規(guī)定來征收?!岸愂樟⒎ㄊ侨珖舜蟮姆ǘ嗬??!备惮撝赋觯F(xiàn)在中國有18個稅種,其中有3個是全國人大立法征收的,分別是個人所得稅、企業(yè)所得稅和車船稅,其他15個稅種目前是全國人大授權國務院通過制定稅收的暫行條例來征收的。
傅瑩說,這種授權立法的做法在我國稅收制度建立的過程中發(fā)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她同時強調,進入新時期,人大將更好地貫徹和落實稅收法定原則。
傅瑩表示,人大將從兩方面推進“稅收法定”原則的實施,一方面要推動此前授權國務院制定的稅收暫行條例能夠上升成為法律,尤其是一些經過實踐檢驗比較成熟、具備立法條件的,要盡快推進;另一方面,要加強對新稅種的立法工作。
她透露,對于當前社會上廣泛關注的房地產稅、環(huán)境保護稅等稅種的立法工作,目前全國人大正在研究推進中,并將注意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
雖然稅收由人大立法過程會比較慢,以房產稅為例,依據(jù)國務院條例推進可能進度會很快,但立法始終是不能繞過的程序。改革沒有捷徑可走。
——全國政協(xié)委員、清華大學經管學院副院長白重恩
■ 分析
15稅種游離在人大立法之外,存在人為干預空間
“領導一開口稅率上漲兩個百分點”
我國現(xiàn)行的有效稅種為18個,但只有3個是全國人大立法征收的,其他15個稅種尚游離在人大的立法之外。
無法律硬性約束稅收成“價格戰(zhàn)”有力武器
中部地區(qū)一市地方稅務局局長說,目前市級地稅部門征收的有13個稅種,人為干預空間確實存在,“比如某項稅率3%,有領導一開口結果就征收了5%?!?/p>
這還不算,因為缺乏法律的硬性約束,稅收還成為一些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資過程中開打的“價格戰(zhàn)”的有力武器。“我們給稅收優(yōu)惠,周邊的縣就開出更大的價碼,我們只能硬著頭皮跟進,每年要拿三四億元的稅收補貼企業(yè),苦不堪言?!睎|部一位民營經濟發(fā)達省份的縣財政局長這樣說。
“新出臺稅收就應堅持必須立法”
傅瑩沒有給出稅收法定進程的明確“時間表”,但她給出了大致的“路線圖”:一是要推動此前授權國務院制定的稅收暫行條例能夠上升成為法律,二是加強對新稅種的立法工作。
上海財經大學公共政策與治理研究院院長胡怡建表示,在他看來,新出臺稅收就應堅持必須立法,而存量的舊的稅種,可以通過追認、提升、整合等方式實現(xiàn)逐步化解。
據(jù)新華社
■ 焦點
全面開征房產稅還差什么?
“房產稅的增收對房地產市場有很大的影響,我覺得一切還是要按市場經濟的發(fā)展變化來完善房產稅,而這個前提就是稅收法定?!比珖舜蟠?、祐康集團董事長戴天榮說。
“完善房地產稅應下調過高住房用地稅負”
根據(jù)新一輪全面改革的部署,未來房產稅改革絕非止于擴大個人住房試點的簡單層面。在全國政協(xié)委員、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看來,稅收法定背景下,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的“加快房地產稅立法”不同于以往“房產稅”的提法,其中包含了未來更復雜全面的改革思路。
“房地產稅其實是一個綜合概念,既包括房產稅,也包括土地增值稅、土地使用稅等相關稅種?!辟Z康說,未來完善房地產稅,除了推進個人住房房產稅試點,還應下調過高的住房用地稅負,簡并流轉交易環(huán)節(jié)稅費,重點發(fā)展保有環(huán)節(jié)房地產稅,并對投機性住房實行高度超額累進稅率。
“增加保有環(huán)節(jié)稅收,配套推進清費立稅”
這一觀點也印證了財政部部長樓繼偉近期對外披露的關于房地產稅改革的思路,即改革總體方向是減少房產建設和交易環(huán)節(jié)稅費,增加保有環(huán)節(jié)稅收,配套推進清費立稅。
“需要先建立配套系統(tǒng):一是不動產登記制度;其次是制定并頒布資產評估法,建立專業(yè)的房產價格評估體系;還應有科學完善的救濟制度。”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劉劍文如是說。據(jù)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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