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執(zhí)行局局長劉貴祥以微博“評論”的形式,回復了媒體人的舉報,獲得網(wǎng)友“點贊”。
????????網(wǎng)名為“李楚一”的博主在微博注冊時自稱供職于新華社,是“資深媒體人”。4月8日。他在微博里轉發(fā)了“沈陽退伍軍人舉報遼寧高院法官干預案件”的這一消息。這則舉報微博稱,沈陽退伍軍人呂文軍1999年因車禍致五級傷殘,肇事司機承擔100%的責任。法院判決肇事司機賠償18萬元。但是遼寧省高院執(zhí)行局一法官多次為車主疏通關系,至今呂文軍也沒有要回這筆賠償款。
????????5月5日零時,最高人民法院執(zhí)行局劉貴祥回復該條微博稱:“你可以給我寄份具體材料,包括法律文書等,說明詳細情況。信封表明微博字樣。 ”
????????“李楚一”今天看到這則回復,發(fā)博稱,“剛剛看到您的回復,沒想到您真給我回了,很意外但值得表揚,人民法官人民公仆就應該如此。但我并非案件當事人,我只是無意中看到了這篇微博,覺得當事人可憐,便轉發(fā)了。不過既然局長都關注了,我負責聯(lián)系當事人,然后將材料寄到您手中?!?/p>
????????今天記者從最高法執(zhí)行局獲悉,此微博賬號確實是劉貴祥法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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