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昆明6月10日電記者10日從云南省楚雄州公安局新聞辦獲悉,9日發(fā)生在該州楚雄市致3死4傷的爆炸案件已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因退休后承包工程欠下大量債務,無力償還,輕生實施了爆炸。
6月9日凌晨,楚雄市經濟開發(fā)區(qū)紫云街64號云南省路橋四公司生活區(qū)3幢1單元401室發(fā)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4人受傷。在云南省公安廳的組織指揮下,經省、州、市三級公安機關辦案人員36小時的連續(xù)奮戰(zhàn),于6月10日下午成功告破。
現經公安機關專門工作查明:犯罪嫌疑人張昆,男,現年51歲,原系云南省路橋四公司職工,從該公司內退后在外承包工程,因在工程承包及施工、建設過程中欠下大量債務,無力償還,遂產生輕生念頭。
9日凌晨2時33分,張昆用其從工程建設過程中獲取的硝銨炸藥在該小區(qū)3幢1單元401室家中實施了爆炸,導致張昆本人、張昆岳母武某某及相鄰402室內的楊某某3人死亡;造成401室內的張昆妻子武某某、402室內的方某某、李某某以及聽到爆炸聲響后前往事發(fā)地查看情況的小區(qū)保安龔某某4人受傷。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深入審查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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