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望謨縣公安局
望謨縣“1.28”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案成功告破,兩名犯罪嫌疑人被抓獲。
1月28日,望謨縣復興鎮(zhèn)18歲男青年黃淼世,與朋友在酒吧聚會凌晨1時左右離開時,被人殺傷,經醫(yī)生現(xiàn)場急救無效后死亡。當?shù)毓矙C關接警后,立即開展調查取證工作,并迅速抓獲逃離的兩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岑某某。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對于家屬質疑的“家屬未到場就尸檢”一事,縣公安局已經就此事展開調查,并對辦理此案的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教導員進行停職處理。關于網上謠傳的“摘取器官”一事,州公安局在家屬代表、檢察院及相關部門的見證下,對受害人尸體重新進行尸檢,鑒定不存在摘取器官的情況。(望謨縣委宣傳部)
早前報道:
貴州望謨青年街頭遇害 警方未通知家屬解剖尸體
央廣網望謨2月7日消息(記者周益帆)據(jù)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今天有媒體報道,貴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謨縣,一位因斗毆死亡的當事人黃某的尸體,在家屬不知情的狀況下,被望謨縣公安局解剖。盡管家人已經將黃某下葬,但是心中卻還有很多疑問沒有被解開:為何公安局不通知家人就做了解剖?解剖對于案情偵破是不是必須的?
黃淼世的尸體已經在2月4號,按照當?shù)氐娘L俗下葬。黃淼世今年18歲,之前在山東務工。1月27號,村里有人家辦喜事,黃淼世和另外幾個朋友參加完婚禮后,一起去縣城的一家酒吧喝酒。根據(jù)同去的韋業(yè)松對媒體的表述:“不知道為什么,走在前面的黃淼世與另一個朋友被七八名男子攔了下來拳打腳踢,后來,又有幾個朋友趕過來,打人者就跑了,10分鐘后,接警的民警前來,警方帶走他們一方的其余人,現(xiàn)場只留下躺在地上的黃淼世一人。”
黃淼世的堂兄黃鵬世說,當晚他接到了妹妹的電話,說黃淼世出事了,他和黃淼世的母親就趕緊趕往了醫(yī)院:
黃鵬世:我跟我二嬸嬸第一個時間我們先去醫(yī)院,但是在醫(yī)院沒找到人,然后就到派出所,派出所到里面以后就有幾個也是他們伙伴嘛,被傷著的,也是有幾個被公安局拉到上面,然后我還是找不到人,我就問值班的公安干警,然后去點人,直接就說我弟弟不在了,就這樣子,我說我弟弟名字黃淼世,然后他說黃淼世是死的那一個,但是我們到現(xiàn)場,只看到幾個干警在那里,尸體也沒看到了。
家人一直希望能見尸體,但是直到第二天11點,轄區(qū)派出所民警才通知他們,可以到望謨縣殯儀館看黃淼世的尸體了。但是,黃鵬世說,最終是在一個山坡上看見了弟弟,頭部和腹部都有解剖痕跡。
黃鵬世:我不是第一個到山上的,是我小嬸嬸到山上,還有我大哥到山上,到山上就已經被解剖了,然后還有反正什么都沒有,只是拿了一個紙箱的那種墊了一下那種。
記者:公安局跟我說那是殯儀館的范圍內嗎?
黃鵬世:不是,是山上,山頂上,那里就是人家做墳墓的,那個墓地。
記者:那個地方離殯儀館有多遠?
黃鵬世:大概有……如果按我們走路的話應該有1.5公里左右。
按照《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guī)定》:“為了確定死因,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解剖尸體,并且通知死者家屬到場,讓其在解剖尸體通知書上簽名。死者家屬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場或者拒絕簽名的,偵查人員應當在解剖尸體通知書上注明。對身份不明的尸體,無法通知死者家屬的,應當在筆錄中注明”。為什么不通知家屬就解剖,黃淼世的家人無論如何都想不通:
黃鵬世:因為我們之前也不知道到底這個中間的環(huán)節(jié),在打架之后然后到山上這個環(huán)節(jié)都做了什么都不知道,并且還不通過我們的允許就解剖了,再說我家里到案發(fā)現(xiàn)場也就十來分鐘,他們都沒有通知。我們就害怕什么器官嘛。
記者在今天撥通望謨縣公安局的辦公室電話,一位姓黃的警官表示自己一直在處理這個案件:
黃警官:確實因為我們的民警沒有按尸體解剖的程序,通知家屬還沒有到場的情況下就(解剖)已經錯了,現(xiàn)在縣委政法委在查這個事情,最終查了我們這個警察也已經停職了,查了以后該承擔什么責任就承擔什么責任。
黃警官說,因為條件限制,縣公安局專門進行解剖的場所年后才能投入使用,當時尸體從醫(yī)院運到殯儀館后,因為殯儀館內有人在辦喪事,不同意在館內進行解剖,所以在殯儀館區(qū)域內的室外進行了解剖。在家屬提出了器官是否被移植的異議后,望謨縣公安局提請上一級機關黔西南州公安局進行了二次解剖:
黃警官:通知家屬沒有到場的情況下就做了就違反這個規(guī)定,那么尸檢的證據(jù)有瑕疵的話,就家屬提出的異議,我們提請我們上一級公安機關尸體解剖人員對尸體進行重新鑒定,鑒定結論是我們定這個案件的最終結論。
黃鵬世說,二次解剖家人都在,但是至今仍有一些疑問沒有解開:
黃鵬世:因為我們第一次質疑的就是偷器官嘛,第二次解剖看了就是里面的器官都還在,但是至于哪一個是致命傷我們到現(xiàn)在解剖的結果都沒告訴我們。我們問為什么解剖,他們說辦案的需要,就這樣說。我們也想是刀刺死的,也不用解剖那個腦,是吧?
記者:腹部和頭部都有解剖的痕跡是不是?
黃鵬世:是啊,頭部。我在想,刀刺的應該不會解剖頭啊。
擁有多年法醫(yī)從業(yè)經驗的王雪梅表示,即使在家屬知情并且同意尸體解剖的情況下,公安機關也應基于偵破案情必要性來決定是否要進行解剖。
王雪梅:現(xiàn)場的情況特別的清楚,見證的人也有因為他是在一個公共場合,像這樣的情況如果確確實實是不通過尸體解剖就通過尸表檢驗就可以確定誰應該來承擔責任的情況下,公安機關在沒有見到、沒有得到家屬允許的情況下,就解剖了,完全沒有必要。他也不像是我也沒打你,非常輕微的損傷你死了。
截至記者發(fā)稿前,望謨縣公安局還沒有對外公布二次解剖的結論。黃鵬世說,弟弟下葬之后,公安局就沒有再和他們聯(lián)絡過,他們希望知道為什么公安局沒有不跟他們說就進行了解剖、弟弟身上究竟哪一個傷才是致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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