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某被帶上法庭。京華時報記者趙思衡攝
離婚一年多后,男子薛某翻看前妻孫女士的手機,在看到前妻與他人的曖昧信息后,薛某一怒之下將前妻的脖子踹骨折。昨天下午,薛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在通州法院受審。庭上薛某稱,他對于自己的行為很后悔,仍想與前妻復婚。
庭審
因曖昧短信而動手
昨天下午,33歲的薛某被帶進法庭,因涉嫌故意傷害罪受審。
據檢方指控,8月25日23時許,薛某在通州臺湖鎮(zhèn)某村房屋內,因言語不合與孫女士發(fā)生爭執(zhí),后薛某用腳踢踹孫女士的頸部,致其頸部骨折。
回憶起案發(fā)經過,薛某供述稱,他因有外遇,與妻子于去年8月份離婚。但離婚以后,他們仍在一起生活。案發(fā)當天,他翻看了前妻的手機,在微信里看到前妻與他人的曖昧信息,“我當時就急了,前妻過來搶奪手機,在撕扯中我用腳踹了她后脖子一下”。
孫女士的母親在證言中提起薛某曾拿起菜刀追女兒,據其稱,案發(fā)當天下午薛某來到家里,到晚上11點多的時候,她聽到女兒屋里有吵架聲,“我出門就看到薛某拿著菜刀準備進女兒屋里,我攔住他,女兒趕緊從屋里跑出去,薛某追了出去”。
薛某辯稱,他當時氣急了,拿菜刀就是為了嚇唬嚇唬前妻,“我們還有兩個孩子,所以我想復婚”。
該案并未當庭宣判。
講述
丈夫有外遇后離婚
庭后,孫女士接受記者采訪時稱,她與薛某2005年結婚,婚后育有一兒一女。薛某是家具的經銷商,后來經濟條件好了,丈夫卻有了外遇。
孫女士說,丈夫2011年開始有外遇,外遇對象是個剛畢業(yè)的大學生,新入職丈夫的公司。起初她還不相信,后來才知道,那個女孩與丈夫在單位光明正大在一起,“丈夫還跟那個女孩生了孩子”。
孫女士稱,她與丈夫去年8月辦理了離婚,大兒子跟著前夫生活,她帶著小女兒生活。離婚后兩人并不在一起,有時為了看孩子,前夫會到家里來。案發(fā)當天前夫也是來看孩子,晚上偷看了她的聊天記錄,“我們離婚一年多了,我再找男朋友也是正常的”。
孫女士稱,她并沒有復婚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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