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7月12日),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網站對全國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近期查處的67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進行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其中,海南省通報1起。
海南省
海南省通報1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屯昌縣南坤鎮(zhèn)爐村黨支部委員、村委會副主任唐南東違規(guī)使用村建設經費問題。2016年,唐南東先后兩次使用村建設經費支付個人開支,合計2346.47元。2017年4月,唐南東將違紀款退回村委會賬戶;5月,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海南省紀委)
其它問題通報如下:
北京市
北京市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房山區(qū)史家營鄉(xiāng)政府新型農村合作醫(yī)療辦公室原辦事員王旭挪用專項資金問題。2014年11月至2016年2月,王旭利用職務便利,挪用患者及家屬新型農村合作醫(yī)療款、11名村專干補助款共計122.72萬元,歸個人使用,超過三個月未還。王旭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
2.昌平區(qū)園林綠化局北七家林業(yè)工作站原站長茹林收受賄賂問題。2014年3月,茹林利用職務便利,為劉某、李某某多領取補償款提供幫助,收受2人賄賂款5萬元。茹林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
3.朝陽區(qū)總工會職工服務中心原經理陳切斌侵吞公款問題。陳切斌利用職務便利,以虛構與某溫泉度假旅行社等單位之間業(yè)務方式,侵吞公款共計322.48萬元,匯入其妻子銀行賬戶并用于消費支出。陳切斌(非中共黨員)受到開除公職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北京市紀委)
天津市
天津市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靜海區(qū)糧食局原黨委副書記、局長張金良利用職權為親屬謀利等問題。張金良在擔任區(qū)糧食購銷有限公司總經理期間,與公司財計部主任王某某共同貪污公款57萬余元;為幫助在銀行工作的侄子張某完成攬儲任務,利用職權指使下屬先后6次將購銷公司公款,存入張某所在銀行營業(yè)網點開設的個人賬戶中,共計1100萬余元;其還存在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規(guī)任用親屬為本單位財務人員、違規(guī)設立“小金庫”等問題。2017年2月,張金良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津南區(qū)雙港鎮(zhèn)黨委原書記張順弟收受他人財物等問題。張順弟在擔任津南經濟開發(fā)區(qū)管委會副主任、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管理開發(fā)區(qū)企業(yè)、承攬建設工程及催要工程款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收受他人所送錢款共計98萬元,用于購買房產、個人和家庭開支。其還存在多次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收受禮品禮金、公車私用等問題。2017年3月,張順弟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天津市紀委)
河北省
河北省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海興縣趙毛陶鎮(zhèn)于十二集村黨支部原書記韓玉會騙取國家占地補償款問題。2015年,海興縣政府向農民發(fā)放綠化用地補償款過程中,韓玉會虛報土地11.37畝,騙取占地補償款2萬余元,用于其個人消費。韓玉會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靈壽縣岔頭鎮(zhèn)板峪村村委會主任呂麗萍收取群眾好處費問題。2015年8月,呂麗萍在為村民劉某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時,違規(guī)收取劉某好處費3000元,用于個人消費。呂麗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廣平縣勝營鎮(zhèn)柳林村黨支部書記陳連明等人亂收費等問題。2016年12月,在辦理宅基地確權過程中,陳連明和村委會主任段貴昌、黨支部副書記兼會計王玉臣研究決定,以辦理宅基地使用證名義,違規(guī)收取22名群眾辦證費用共計2萬余元,用于村務開支。另外,該村未將出租村集體房屋所收租金計入村財務賬,直接用于村務開支。陳連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段貴昌、王玉臣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河北省紀委)
山西省
山西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臨縣兔坂鎮(zhèn)柴家溝村黨支部原書記柴來虎等人套取退耕還林款問題。柴來虎與村委會主任柴生斌、村會計雷永明,通過虛報退耕還林面積方式,共套取國家退耕還林補償款35萬余元。2017年5月,3人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已被追究刑事責任。
2.絳縣大交鎮(zhèn)大交村村委會原主任朱紅江截留侵占危房改造資金問題。朱紅江利用職務便利,在辦理危房改造補助事項過程中,截留補助款8.2萬元,將其中6萬元據(jù)為己有。2017年5月,朱紅江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已被追究刑事責任。(山西省紀委)
內蒙古自治區(qū)
內蒙古通報6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清水河縣喇嘛灣鎮(zhèn)葆艷莊村村委會原主任田云良套取退耕還林補助款問題。田云良共套取退耕還林補助款6.6萬余元,其中公務支出3萬余元,余款用于個人生活消費(此款已追繳)。2017年4月,田云良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
2.突泉縣突泉鎮(zhèn)黎明村黨支部書記呂玉和幫助其子騙取玉米補貼款問題。2016年,呂玉和長子呂某在自家29.15畝承包地耕種綠豆,后因遭遇雹災將綠豆翻種為葵花,為獲取玉米補貼,將葵花向村里申報為玉米,領取補貼款6000余元。呂玉和作為黨支部書記,在明知其子存在虛報情況下,仍同意黎明村為其上報。2017年3月,呂玉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奈曼旗明仁蘇木大段嘎查黨支部原書記趙文臣、原計生主任霍占華套取惠農惠牧補貼資金問題。2人利用職務便利,私自辦理親屬及其他村民惠農“一卡通”,虛假投保農業(yè)保險,申報玉米良種補貼、大豆補貼,套取惠農惠牧補貼資金共計18萬余元。2017年4月,2人分別被開除黨籍并被追究刑事責任。
4.克什克騰旗新開地鄉(xiāng)葦塘河村黨支部原書記靳宏偉等人騙取惠農惠牧補貼資金問題。靳宏偉和村委會原主任李長青、王玉君,村委會原副主任史忠祥、毛澤玉利用職務便利,采取虛報冒領手段,騙取良種牧草、公益林等補貼資金總計7萬余元。2017年3月,5人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并被追究刑事責任。
5.正藍旗哈畢日噶鎮(zhèn)后半臺村黨支部書記劉振平坐收坐支村集體收入問題。劉振平在任村委會主任期間,將245畝集體退耕還林補貼款共7萬余元打入個人賬戶,用于村委會招待、購買辦公用品等支出。2017年5月,劉振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6.四子王旗吉生太鎮(zhèn)白林地村委會榆樹溝村干部馬占清違規(guī)領取國家公益林補貼款等問題。馬占清將24畝集體公益林劃入自己名下,違規(guī)領取國家補貼款1746元,用于村務和個人支出。2016年確認精準扶貧戶時,馬占清未按照村民大會確定戶上報,而是擅自指定了10戶。2017年5月,馬占清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內蒙古自治區(qū)紀委)
遼寧省
遼寧省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沈陽市遼中區(qū)大黑崗子鎮(zhèn)馬家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陸長冰違規(guī)套取集體扶貧款問題。陸長冰利用職務便利,采取虛列應付款和使用虛假票據(jù)平賬手段,套取村集體扶貧款33萬元,用于償還個人債務。陸長冰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
2.新賓滿族自治縣永陵鎮(zhèn)頭道砬子村黨支部原書記卞和禮違規(guī)收受好處費等問題。卞和禮利用負責移民動遷工作便利,在申請及發(fā)放補助款過程中,收受68名村民好處費合計20.55萬元;用不符合條件26戶村民資料上報申請移民動遷補助,套取、截留補助款26.5萬元,其中42萬余元用于個人花銷。卞和禮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黑山縣勵家鎮(zhèn)廣盛村原會計趙連軍私扣扶貧款問題。2016年6月,某企業(yè)到廣盛村對因暴風雨受災貧困戶進行幫扶時,趙連軍代領部分扶貧款共計1500元,未發(fā)給貧困戶。趙連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遼寧省紀委)
黑龍江省
黑龍江省通報1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克山縣北興鎮(zhèn)保衛(wèi)村原會計于德全騙取國家糧食補貼款等問題。于德全利用職務便利,編造虛假材料,騙取國家糧食補貼款和良種補貼款共5.1萬元,用于個人支出。于德全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黑龍江省紀委)
江蘇省
江蘇省通報1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南京市國土資源局六合分局葛塘國土資源所所長趙國娣為親友騙取安置房和拆遷補償款問題。趙國娣利用職務便利,伙同他人弄虛作假,為親友騙取兩套安置房以及拆遷補償款55萬余元。2017年4月,趙國娣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江蘇省紀委)
浙江省
浙江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臨海市匯溪鎮(zhèn)南城村村委會原主任汪日斗挪用集體資金問題。汪日斗利用負責管理和發(fā)放花崗巖采礦權前期租地政策處理費便利,2次挪用處理費30萬元,借給他人經營周轉使用。汪日斗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
2.景寧畬族自治縣九龍鄉(xiāng)岳口村村委會原主任沈歡華套取國家移民補助資金問題。沈歡華利用職務便利,通過偽造虛假材料方式,套取國家移民補助資金2.5萬元。沈歡華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浙江省紀委)
安徽省
安徽省通報1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碭山縣朱樓鎮(zhèn)梁寨村村委會委員尉言玲截留群眾交納養(yǎng)老保險資金問題。尉言玲扣留村民李某某夫婦交納的農村養(yǎng)老保險共計1800元,用于個人開支。2017年4月,尉言玲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被收繳。(安徽省紀委)
福建省
福建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閩侯縣廷坪鄉(xiāng)池坑村黨支部原書記林濟琇等人在危房改造工作未能有效履職等問題。林濟琇及村委會主任池世蘭、鄉(xiāng)農業(yè)服務中心主任馮昭枝、副主任黃荘東等4人,在危房改造工作中,未認真審核把關申報對象條件,造成財政補助資金18.05萬元違規(guī)發(fā)放;縣農業(yè)局副局長吳貞林、鄉(xiāng)黨委原委員吳達星、原副鄉(xiāng)長周建斌監(jiān)管不力,負領導責任。2017年5月,林濟琇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黃荘東、馮紹枝、池世蘭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吳貞林、吳達星、周建斌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guī)發(fā)放補助資金18.05萬元被追繳。
2.上杭縣通賢鎮(zhèn)秀坑村黨支部原書記闕樹安騙取補助款等問題。2016年1月,闕樹安以幫助村民闕某辦事為由,騙取闕某身份證冒領“二女結扎”補助款1萬元。2016年11月,通賢鎮(zhèn)計生辦發(fā)現(xiàn)該問題后,闕樹安于2016年12月8日將該款退回。此外,闕樹安還存在其他違紀行為。2017年4月,闕樹安受到開除黨籍處分。(福建省紀委)
江西省
江西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武寧縣巾口鄉(xiāng)農業(yè)技術推廣綜合服務站原站長陳劍套取截留國有資金等問題。陳劍利用職務便利,套取截留國有資金26萬余元存入賬外“小金庫”,并將其中14萬余元以補助、獎金等名義發(fā)放給工作人員和繳納應由個人負擔的住房公積金和醫(yī)保金;此外陳劍還私自挪用公款9萬余元用于個人消費。2017年3月,陳劍(非中共黨員)受到開除公職處分,已被追究刑事責任。
2.弋陽縣三縣嶺鎮(zhèn)沙灣村黨支部書記吳龍喜違規(guī)收費問題。2015年4月至12月,吳龍喜在擔任村委會主任期間,向40名申請危舊房改造農戶收取資料費1.2萬元用于村委會日常開支。2017年3月,吳龍喜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江西省紀委)
山東省
山東省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東營市墾利區(qū)城市管理和行政執(zhí)法局職員韓建輝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問題。韓建輝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90萬元進行營利活動。韓建輝受到行政開除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
2.臨朐縣東城街道楊家場社區(qū)原負責人程繼群挪用糧食補償款問題。程繼群利用職務便利,支取并挪用秋糧補償款59萬余元,用于個人支出;另查,程繼群還伙同他人騙取并私分社區(qū)集體資金。程繼群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
3.惠民縣胡集鎮(zhèn)王福安村原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王立根騙取惠農資金問題。王立根利用職務便利,采取虛報冒領手段,騙取小麥直補及棉花良種補貼款共計7萬余元,據(jù)為己有。王立根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山東省紀委)
河南省
河南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民權縣花園鄉(xiāng)大濟村黨支部原書記皮愛兵違規(guī)收費等問題。皮愛兵利用職權,違規(guī)收取并侵占42戶村民建房罰款9.16萬元;虛報、套取并侵占財政資金4.37萬元;侵占社會撫養(yǎng)費、修路捐款1.13萬元;套取并侵占村委會班子成員誤工補貼6550元;在為困難群眾辦理低保事項時違規(guī)收取費用3500元。2017年3月,皮愛兵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平頂山市衛(wèi)東區(qū)鴻鷹街道大營社區(qū)六組原組長王大枝冒領征地補償款及獎勵金問題。2014年,王大枝利用負責確認征用土地上房屋產權人工作便利,縱容、默許親屬冒充部分房屋產權人,冒領征地補償款及獎勵金共計17.75萬元。2017年4月,王大枝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河南省紀委)
湖北省
湖北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崇陽縣白霓鎮(zhèn)大市村黨支部原書記龐啟明侵占集體資金問題。龐啟明利用職務便利,侵占集體資金8.7萬元,同時還存在經手集體收入和支出不入賬、重復報銷等問題。龐啟明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巴東縣野三關鎮(zhèn)黃連坪村黨支部原書記兼村報賬員鄭家榮違規(guī)處置集體“三資”等問題。鄭家榮違反“村賬站管”制度規(guī)定,收支長期不入賬,坐收資金39.71萬元、坐支資金38.14萬元,長期占有村集體資金4000元歸個人使用,同時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鄭家榮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湖北省紀委)
湖南省
湖南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邵陽縣諸甲亭鄉(xiāng)鎮(zhèn)風村黨支部原書記吳永強侵占村民基本醫(yī)療保險款問題。2014年至2015年,吳永強利用職務便利,將村民基本醫(yī)療保險款共計1.9萬余元據(jù)為己有,用于本人生活開支,導致159人未參加2015年及2016年農村醫(yī)療保險。吳永強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益陽市資陽區(qū)茈湖口鎮(zhèn)農業(yè)綜合服務站原站長兼農機專干石樂飛騙取農機補助資金問題。石樂飛假借他人名義成立農機作業(yè)專業(yè)合作社,將其他農戶農機具掛靠在合作社名下,并偽造經營土地規(guī)模、自籌資金數(shù)量、機庫棚面積等申報有關項目,利用職務便利,通過審核驗收,最終騙取有關財政補助資金22.5萬元并據(jù)為己有。2016年11月,石樂飛被追究刑事責任;石樂飛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湖南省紀委)
廣東省
廣東省通報4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恩平市橫陂鎮(zhèn)白廟村村委會文書、民兵營長張柱彬騙取侵吞青苗補償款問題。張柱彬利用職務便利,采取偽造青苗補償協(xié)議和擴大青苗補償金額手段,騙取、侵吞補償款3.8萬余元。張柱彬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佛山市順德區(qū)倫教街道三洲社區(qū)三洲資產辦主任、黨委委員兼三洲股份社理事長霍耀榮收受好處費問題?;粢珮s利用職務便利,為企業(yè)經營提供幫助,收受好處費5萬港幣和3萬元人民幣?;粢珮s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廣州市從化區(qū)鰲頭鎮(zhèn)嶺南村黨支部委員梁鑒洪侵吞集體資金問題。梁鑒洪利用職務便利,以征地協(xié)作費名義,侵吞集體資金4.9萬元。梁鑒洪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4.廣寧縣江屯鎮(zhèn)坑口村黨支部副書記、村委會副主任張灶邦索取好處費問題。2016年至2017年1月,張灶邦利用工作便利,以幫助困難群眾把危房改造列入2016年指標或幫助辦理手續(xù)為由,索要好處費共計9000元。張灶邦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廣東省紀委)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
廣西通報1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永福縣社會保險事業(yè)局機關事業(yè)單位養(yǎng)老保險股工作人員黃河騙取國家社?;鸬葐栴}。黃河利用職務便利,采取手工調賬、虛記繳費金額等手段,騙取國家社?;?6.76萬元,并將其中14.35萬元養(yǎng)老金占為己有;因其玩忽職守致使不符合領取養(yǎng)老金的李某某領取2.41萬元。黃河受到開除公職處分,違規(guī)騙取資金被收繳。(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紀委)
重慶市
重慶市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九龍坡區(qū)石板鎮(zhèn)天池村原黨支部委員、村委會主任劉兵侵占群眾財物問題。2015年底至2016年初,劉兵在實施區(qū)財政全額撥款山坪塘整治項目中,利用職務便利,謊稱使用人應出資,違規(guī)收取、占有李某某錢款5萬元,并造成李某某為此借款利息損失3000元;其還向李某某索要景觀樹木2株;調查前后,有關款項已退賠。2016年11月,劉兵被責令辭去村委會主任職務;2017年3月,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2.石柱縣馬武鎮(zhèn)騰龍村黨支部書記徐仁奎違規(guī)收費問題。2015年6月至2016年4月,徐仁奎在分別為貧困戶和殘疾人申報并獲得危舊房改造補助資金、建房補助資金后,以協(xié)助、贊助工作為由,收取費用共計7000元,用于村集體開支;調查期間,違紀款項已清退。2017年3月,徐仁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重慶市紀委)
四川省
四川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巴中市巴州區(qū)水寧寺鎮(zhèn)香爐村村委會原主任陳波私分土地征用補償費等問題。陳波利用職務便利,伙同他人違規(guī)提取集體土地征用補償費9萬余元并私分,其個人分得4萬余元。同時,陳波將本應發(fā)放給村民的1萬余元土地征用補償費據(jù)為己有。陳波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涉案資金被追繳。
2.寧南縣景星鄉(xiāng)梓油村黨支部原書記鐘選勇挪用蠶農補助資金問題。鐘選勇利用兼任綠園蠶桑專業(yè)合作社法定代表人職務便利,挪用合作社補助資金2.6萬余元,用于個人日常生活開支;事發(fā)后其主動退回所挪資金。鐘選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四川省紀委)
貴州省
貴州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盤縣新民鎮(zhèn)俄項井村婦代會主任徐英違規(guī)索取好處費問題。2015年2月,徐英在幫助某村民爭取2015年度危房改造指標時,以需要請人吃飯為由索取好處費2000元。2017年3月,徐英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退還。
2.甕安縣甕水街道茅坡社區(qū)黨總支書記曾明壽違規(guī)享受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問題。曾明壽在已有商品住房情況下,以其妻名義申請危房改造,違規(guī)獲取補助資金7000元。2017年3月6日,曾明壽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被收繳。(貴州省紀委)
云南省
云南省通報1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保山市隆陽區(qū)楊柳鄉(xiāng)一碗水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錢春華侵占挪用集體資金問題。2013年至2015年,錢春華利用職務便利,侵占集體土地租金12萬元、挪用村公共資金16萬余元,用于償還個人債務。2016年11月,錢春華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涉案資金被追繳。(云南省紀委)
西藏自治區(qū)
西藏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洛扎縣政府原副縣長吉宗收受財物等問題。吉宗利用職務便利,在承攬教育工程建設和采購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先后收受財物24.3萬元。吉宗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拉薩市城關區(qū)甲瑪林卡社區(qū)黨支部原副書記旦增列謝侵占居民小組長工資問題。2016年,旦增列謝利用兼任社區(qū)會計便利,將代領的27名居民小組長工資9.45萬元據(jù)為己有,用于個人開銷。旦增列謝被罷免城關區(qū)第十二屆人大代表資格,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并解除公益性崗位合同,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阿里地區(qū)國資委統(tǒng)計評價科原副科長才讓德吉侵吞單位房租收入問題。2015年至2016年,才讓德吉利用擔任國資委會計便利,將單位房租收入67萬余元據(jù)為己有,并全部揮霍。才讓德吉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西藏自治區(qū)紀委)
陜西省
陜西省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西安文理學院藝術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原主任馮鵬違規(guī)收取并侵占學費、班費問題。2015年至2016年,馮鵬違規(guī)私自收取學生的學費、班費,共計19.82萬元,用于個人日常支出。2017年3月,馮鵬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2.銅川市新區(qū)咸豐路街道肖家村黨支部原委員李光明套取征地補償款問題。2015年,李光明利用職務便利,冒用6戶村民名義,虛報套取國家征地補償款,共計6.67萬元,用于個人日常支出。2017年6月,李光明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紀資金被收繳,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白河縣雙豐鎮(zhèn)農業(yè)綜合服務站原站長李大貴貪占退耕還林資金問題。李大貴利用職務便利,貪占53戶農戶退耕還林補助資金共計10.99萬元。2017年5月,李大貴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紀資金被收繳,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陜西省紀委)
甘肅省
甘肅省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環(huán)縣木缽鎮(zhèn)羅家溝村黨支部原書記郭萬俊套取退耕還林補助資金問題。郭萬俊違規(guī)將65畝集體土地虛列在該村7戶村民名下,套取國家退耕還林補助款共計9.9萬余元,全部用于村道路維修等開支。郭萬俊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通渭縣華家?guī)X鄉(xiāng)牛山村黨支部原書記柴軍儀騙取易地扶貧搬遷補助資金問題。柴軍儀利用工作便利,違規(guī)將本人和2戶村民虛報為異地扶貧搬遷戶,騙取專項補助資金6.9萬余元;冒用2戶居民身份騙取危房改造整合資金4萬元,共10萬余元據(jù)為己有;其還違規(guī)享受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安置住房1套。柴軍儀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
3.武山縣沿安鄉(xiāng)泉峪村黨支部原書記張金蒼侵占扶貧互助資金問題。張金蒼利用職務便利,私刻村扶貧互助社理事長私章,違規(guī)提取現(xiàn)金6.4萬元據(jù)為己有。張金蒼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違規(guī)資金已退還。(甘肅省紀委)
青海省
青海省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民和縣李二堡鎮(zhèn)上藏村黨支部原書記馬福祥、村原會計馬成龍違規(guī)冒領村民扶貧物資等問題。2014年,馬福祥將2名不符合條件親屬列為貧困戶;2015年,在實施整村推進項目時,其與馬成龍分別冒領2名農戶農機并據(jù)為己有。2017年1月,馬福祥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馬成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責令退賠違紀物資。
2.化隆縣石大倉鄉(xiāng)臺二村黨支部書記冶玉良違規(guī)收費等問題。2016年,在實施危房改造項目時,冶玉良違規(guī)向6名農戶各收取50元材料費;違規(guī)將4名不符合條件農戶納入危房改造項目。2017年4月,冶玉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河南縣優(yōu)干寧鎮(zhèn)秀甲村村委會原主任換木覺違規(guī)使用集體資金問題。換木覺在爭取畜種改良扶貧項目和牧民專業(yè)合作社扶持項目資金共計35萬元后,未嚴格執(zhí)行??顚S茫`規(guī)使用資金6.69萬元。2017年3月,換木覺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副鎮(zhèn)長兼秀甲村畜種改良扶貧項目實施領導小組組長昂青才讓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縣扶貧辦副主任才讓扎西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縣畜牧局副局長王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青海省紀委)
寧夏回族自治區(qū)
寧夏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銀川市興慶區(qū)月牙湖鄉(xiāng)塘南村黨支部原書記羅伍套取項目資金問題。2015年,羅伍利用職務便利,在為民服務和發(fā)展項目實施中,虛報項目,套取建設資金2.27萬元據(jù)為己有。2017年2月,羅伍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紀資金被追繳。
2.賀蘭縣金貴鎮(zhèn)漢佐村原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潘建明、村委會原委員王炳成貪污問題。2人利用職務便利,以虛報工程量等方法,套取農田水利建設工程款7萬余元,用于村委會日常開支及支付個人相關費用。2017年2月,2人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寧夏回族自治區(qū)紀委)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
新疆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喀什市阿瓦提鄉(xiāng)原黨委委員、人大主席艾克木·艾麥提侵占群眾利益問題。艾克木·艾麥提利用職務便利,以其兄名義在該鄉(xiāng)承包經營土地700畝,轉讓獲利20萬元;2016年違規(guī)調整享受扶貧羊貧困戶名單,弄虛作假、應付上級檢查驗收;在富民安居工程建設中,違背農民意愿、強拆強建;2016年10月,以農戶名義套取富民安居房補貼資金2.85萬元,交由富民安居工程承建商艾某補充資金,建成房屋后以10萬元出售。2017年2月,艾克木·艾麥提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紀所得被收繳。
2.阿克陶縣林業(yè)局林業(yè)有害生物防治檢疫站站長庫爾班·吾甫爾違規(guī)執(zhí)行退耕還林政策問題。庫爾班·吾甫爾違規(guī)從皮拉勒鄉(xiāng)分給拜什鐵熱克村52戶貧困戶580畝退耕還林地中,扣出100畝分給艾某,并將其錄入該鄉(xiāng)蘇魯克村3組享受退耕還林補貼名冊中,致使艾某違規(guī)享受16.4萬元補貼。2017年4月,庫爾班·吾甫爾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被收繳。(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紀委)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通報1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六師軍戶農場中心社區(qū)主任馬建軍、黨支部書記周生偉虛構困難戶名單套取慰問品問題。2015年1月,在發(fā)放困難戶慰問品時,2人商議虛構25戶困難戶名單,從農場領回價值1萬元25份慰問品,折價用于中心社區(qū)其他支出。2016年7月,2人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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