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公安廳交警總隊10日公布,今年上半年,江蘇公安交警部門共辦理危險駕駛案件9068起,查處涉案人員9068人,目前已有3009人被判處刑罰,其他案件正在偵查、審查起訴、審判過程中。
這些案件中,醉酒駕駛案最多、達9021起,追逐競駛案件有3起,嚴重超員案件有17起。
而從涉案人員年齡分布來看,20歲至40歲的最多、占48.7%,40歲至60歲的次之、占46.9%。涉案人員駕齡在4年至10年的最多、占36.1%,1年至4年的次之、占21.1%。
從案發(fā)時段分析,危險駕駛案件多發(fā)生在一天當中的18時至24時,共5334起,占58.5%。案發(fā)車輛類型以小微型客車和摩托車為主,兩者共8495起,占93.6%。
江蘇省公安廳交警總隊一并公布了典型案例。
高速公路追逐競駛近6分鐘 被移送起訴
今年1月1日,因車輛權屬糾紛,肖某駕駛豐田小型汽車行駛至江蘇鹽靖高速新興服務區(qū)處,以嚴重超速行駛、隨意頻繁并線變道超車、撞擊、穿插超越等危險駕駛方式,追逐皋某駕駛的別克牌小型汽車,高速上追逐競駛持續(xù)時長近6分鐘。目前,肖某已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移送起訴。
幼兒園校車超員400% 被判刑
今年3月13日,吳某駕駛小型客車(核載7人,實載35人,其中33名學齡前幼兒)由連云港灌南縣張店鎮(zhèn)金色搖籃幼兒園門前行駛至張店大橋西側(cè)橋頭,過程中司機被執(zhí)勤交警抓獲。5月,吳某因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4個月并處罰金。
摩托車司機血液酒精含量超300mg/100ml 被判刑
今年4月14日,楊某某駕駛無牌正三輪摩托車與刁某某駕駛的二輪摩托車在揚州寶應縣射陽湖鎮(zhèn)落潮村發(fā)生碰撞,導致刁某某受傷,兩車不同程度損壞。經(jīng)檢驗,楊某某血液酒精含量為309mg/100ml,涉嫌危險駕駛罪。楊某某因危險駕駛罪被寶應縣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
開公務車醉駕發(fā)生事故 被開除公職
今年4月7日,泰興市檢察院工作人員劉某駕駛蘇MB029的公務車輛,飲酒后回單位,途中發(fā)生交通事故。據(jù)泰興市公安局血樣送檢,劉某血液中酒精含量已達到醉駕標準。4月8日,泰興市公安局以涉嫌危險駕駛罪對劉某立案偵查。目前,劉某已被開除公職,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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