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房還沒交就被抵押?儋州一女子購買一套經適房遲遲不交房 住建局將要求開發(fā)商盡快交房
拿著一紙合同,卻怎么也拿不到自己全款購買的經適房。日前,家住儋州那大鎮(zhèn)的吳女士向記者反映稱,2016年4月29日,她與海南某橡膠機械儀器研究制造有限公司簽訂合同,購買順心花園一套經適房,雙方約定于2016年12月30日交房,可到現(xiàn)在開發(fā)商不僅不交房,還說要給她退還21.9萬元的購房款以及利息。
購買的經適房遲遲等不來
據(jù)介紹,2016年,在朋友的推薦下,吳女士花21.9萬元全款購買順心花園的一套經適房。吳女士告訴記者,按照合同約定,購買的房子原本在2016年12月30日就應該交房,但到了交房日期,她卻被開發(fā)商告知,由于施工等原因房子并沒有建好,需要延期交房。
“2017年6月,聽說房子建好了,我找到開發(fā)商要求交房,但對方卻以房子剛建好需要逐步交房為由,讓我回家耐心等待?!眳桥空f,當年10月份她再次詢問開發(fā)商,得到上述同樣的答復。
吳女士說,為了盡早入住,今年7月18日,她再次找到開發(fā)商要求交房,卻被告知她的房子已被工程抵押,因此不能交房。
“對方稱不能把我購買的經適房交給我了,還說要全款退回購房款,適當補償一些利息?!眳桥空f,事到如今,她都不知道自己當初購買的房子,是如何被抵押出去的。并且這兩年房價上漲,開發(fā)商卻只稱退還其當時的購房款,這讓她無法接受。
住建局將要求開發(fā)商盡快交房
對此,記者隨后電話聯(lián)系了儋州順心花園負責人姜先生,他以在外地出差為由,沒有對此事進行回應。
儋州住建局相關負責人陳先生表示,針對順心花園小區(qū),該局已經接到多次投訴,就開發(fā)商延期交房等問題責令整改,并處以重罰。但該小區(qū)開發(fā)商至今仍拖延不繳納罰款。而對于吳女士反映的問題,住建局將要求開發(fā)商履行合同盡快交房。如果開發(fā)商仍無理由拒不交房,建議吳女士走司法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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