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谑行阌^(qū)教育局辦公室負責人廖某某,科員馮某分別收受他人賄賂13.2萬元和15萬元。17日,海口網記者獲悉,二人均被??谛阌^(qū)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被告人廖某某,男,1955年9月4日出生于海南省??谑?,漢族,大學??莆幕?,捕前系??谑行阌^(qū)教育局辦公室負責人。2005年至2O14年初,廖某某擔任秀英區(qū)教育局辦公室負責人,并從2009年12月份起兼任秀英區(qū)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主要負責校安工程協調、資金管理、結算、驗收等工作。其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承建方在工程協調管理、進度款支付及驗收工作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校安工程承建方蔡某某等人的賄賂款共計13.2萬元。
被告人馮某,男,1970年10月5日出生于海南省??谑?,漢族,大學文化,捕前系??谑行阌^(qū)教育局辦公室科員。經審理查明,2008年至2014年初,馮某在??谑行阌^(qū)教育局辦公室工作,并從2009年12月開始兼任秀英區(qū)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主要負責校安工程規(guī)劃許可、概算審核、概算批復、施工圖紙審查、工程質量監(jiān)督等工作。任職期間,馮某利用職務便利為承建方在工程監(jiān)督管理、資金撥付和工程驗收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校安工程承建方蔡某某等人的賄賂款15萬元。
秀英法院認為,被告人廖某某和馮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分別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13.2萬元和15萬元,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應依法予以懲處。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廖某某和馮某犯受賄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名成立,應予支持。
秀英法院判決被告人廖某某和馮某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所受賄的贓款予以沒收和追繳,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