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wǎng)11月17日消息(??谕韴笕襟w記者曾麗園通訊員胡坤坤)原海南華僑中學校長曾紀寧在2005年至2014年間,利用職務便利,收受陳世忠、葉純尤、曾廣力等16人財物346.2萬元人民幣、3000美元(折合人民幣19433.4元),為他人在工程承建、采購承包、人事調(diào)動、招生合作等事項中謀取利益。11月17日上午,??谑兄屑壢嗣穹ㄔ涸诘诰欧ㄍス_開庭此案。
海口市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曾紀寧,男,1955年出生,海南省文昌市人,原系??谑薪逃终{(diào)研員(正處級)。曾紀寧涉嫌受賄一案由??谑袡z查院偵查終結,于2014年9月10日移送審查起訴。曾紀寧將收受的346.2萬元、3000美元均委托陳世忠代為保管。案發(fā)后,曾紀寧主動上繳贓款75萬元,在接受紀委調(diào)查期間舉報了他人涉嫌受賄犯罪的線索,經(jīng)查屬實。
公訴機關海口市檢察院認為,被告人曾紀寧無視國法,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行為已觸犯刑法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被告人曾紀寧對指控的大部分事實無異議,法庭將擇日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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