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6月16日電國務院近日印發(fā)《關于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的意見》。意見提出,對于家庭經(jīng)濟困難的殘疾兒童,要提供包括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教育在內的12年免費教育。
意見提出,對于家庭經(jīng)濟困難兒童,要落實教育資助政策和義務教育階段“兩免一補”政策。對于殘疾兒童,要建立隨班就讀支持保障體系,為其中家庭經(jīng)濟困難的提供包括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教育在內的12年免費教育。對于農(nóng)業(yè)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隨遷子女,要將其義務教育納入各級政府教育發(fā)展規(guī)劃和財政保障范疇,全面落實在流入地參加升學考試政策和接受中等職業(yè)教育免學費政策。
意見還提到,支持特殊教育學校、取得辦園許可的殘疾兒童康復機構和有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開展學前教育。支持兒童福利機構特教班在做好機構內殘疾兒童特殊教育的同時,為社會殘疾兒童提供特殊教育。完善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機制,確保困境兒童入學和不失學,依法完成義務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