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萬元吃魚事件”經14日被媒體曝出后持續(xù)發(fā)酵。短短不到48小時,“黑龍江特產魚類鰉魚的價格問題”、“中國節(jié)慶旅游高價消費問題”、“旅游監(jiān)管部門的最終調查結果”等問題,使此次事件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對此,中新網記者于15日分多路對事件涉及的當事方、監(jiān)管部門進行逐一采訪,“剝繭抽絲”以試圖將事件進行“原景呈現”。
涉事飯店:不只“明碼標價”還“明斤明兩”
15日,根據此前江蘇籍消費者的微博爆料,中新網記者找到了涉事飯店——哈爾濱北岸野生漁村。
該飯店距離哈爾濱主打的冰雪旅游項目冰雪大世界景區(qū)僅4.3公里。記者到達時,該飯店仍在正常營業(yè),但在本該生意火熱的旅游旺季卻“門可羅雀”,有的飯店員工已躺在包間里小憩。
隨后,該飯店前臺經理趙玲接受了中新網記者的采訪。她反復向記者強調了三件事:“一是,我們當時不僅明碼標價,而且明斤明兩。”趙玲說,當時顧客與點菜員一起看秤稱重,被告知斤兩、價格后才下單的,結賬實收7200元。
“二是,我們給鰉魚稱重14.4斤,顧客結賬時說是10.4斤,發(fā)生糾紛時,江蘇顧客南方口音很重。”趙玲表示,發(fā)生糾紛時,雙方就‘四’和‘十’的字音上出現了糾紛,趙玲推斷稱是南北口音辨別上產生了誤會。
趙玲還說,她要強調的第三點是顧客所點鰉魚是淡水魚中的“極品”,該飯店進貨價就在170元到230元之間,而且該飯店是“活魚運輸保存”,加上節(jié)假間人工費用,所以我們定價398元,點不點顧客自己選擇。
記者在該飯店大廳公示的報價單上共看到25種魚,價格從88元/斤到398元/斤不等。隨后,記者又走訪了附近幾家同等級別的飯店,鰉魚價格在88元、98元每斤不等。
投訴消費者:微博刪除、本人失聯
隨著該事件的持續(xù)升溫,可作為“訴求方”的江蘇游客陳某卻失聯了。
記者在飯店采訪時,前臺經理趙玲表示,當日飯店和消費者還互留了電話,并將游客陳某的手機號碼提供給記者。
然而該號碼一直處于關機狀態(tài),此前爆料微博也被刪除。在16點51分,記者終于撥通了該號碼,但電話另一頭的男子稱,“我不是,打錯了”并掛斷了電話。
涉事導游:已與旅行社失聯
事件發(fā)生后,消失的不僅是投訴的江蘇籍消費者,還有帶隊導游馬某。
15日下午,記者輾轉了解到當時帶團導游的聘方旅行社——黑龍江省松花江國際旅行社。
該旅行社負責人對中新網記者說:“事件發(fā)生后,涉事消費者自始至終沒有投訴過旅行社和導游,旅行社目前只是接受了監(jiān)管部門的問詢?!痹撠撠熑藞苑Q該事件與旅行社無關。
該負責人表示,該江蘇籍游客是攜親朋21人,選擇的高品質、高規(guī)格的旅游產品,游客自主要求不含晚餐,便于自由選擇當地特色美食,當天去北岸野生漁村也不是導游引導的。
但記者追問帶團導游的情況時,該負責人表示,該導游為旅行社的“外聘導游”,現在導游已經離開哈爾濱,手機處于關機狀態(tài),旅行社已與該帶團導游失去聯系。
官方監(jiān)管部門:398元/斤鰉魚屬明碼標價,不違規(guī)
15日晚,哈爾濱官方公布了“關于網友反映與北岸野生漁村存在消費爭端問題”的調查情況通報。
通報稱,針對江蘇常州的網友“@jack光頭”反映的消費爭端問題,松北區(qū)立即成立專項調查小組,對涉事方進行專項調查。因通過消費者所留多種聯系方式均未聯系到消費者,現階段的調查只能對涉事飯店方進行取證?,F將調查初步結果通報如下:
1.事情簡要經過。經向飯店方了解和調取錄像,消費者陳某一行約20人于2016年2月9日晚19時許,到松北區(qū)北岸野生漁村分別在“關東人家”和“赫哲人家”兩間包房就餐。據飯店方反映,陳某在大堂魚檔點菜并對點菜單確認后下單,未提出異議。21時許在結賬過程中,因對鰉魚食材斤數提出異議,與飯店方產生糾紛,雙方報警后經民警現場調解達成和解,于22點30分許離開飯店。
2.價格問題。據飯店方反映消費者陳某在進店點餐過程中,飯店方大堂內設有相關食材價格公示,屬明碼標價,并向消費者陳某告知其所點食材價格,陳某并無異議。關于媒體關注的鰉魚價格398元/斤是否存在違規(guī)問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一章第三條關于“大多數商品和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jié)價,極少數商品和服務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或者政府定價”及第一章第十一條關于“經營者進行價格活動,享有自主制定屬于市場調節(jié)的價格的權利”等規(guī)定,鰉魚銷售價格不在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范疇之內,屬于經營者自主制定的市場調節(jié)價。
3.鰉魚斤數糾紛問題。因無法與消費者取得聯系,調查組至今無法對其微博內容進行核實取證,現階段只有涉事飯店方單方證言。據飯店方稱,消費者陳某點取食材后,與點菜員一同對食材進行稱重,消費者認可后,點菜員通過點菜寶下單。經調取單據,消費者所在包房19:32分確有下單,單據上顯示鰉魚中段標注斤數為14.4斤。
4.實際消費金額問題。消費者在微博上稱“被宰一萬多”,并且曬出10302元消費票據。經向飯店方調查取證,飯店方稱該消費票據為就餐后初始的結算票據,后因發(fā)生糾紛,經民警現場調解,飯店方在消費者總消費金額(10302元)基礎上給予7折優(yōu)惠,實收7200元,并提供相關最終結算清單。同時,飯店方也提供了客人現場現金付賬的監(jiān)控錄像。
5.民警執(zhí)法情況。經詢問出警人員,民警趕到北岸野生漁村現場后,發(fā)現涉事雙方都在酒店大廳等候。民警隨即向雙方了解情況,并對雙方進行勸解勸說,進行法制宣傳。在民警的調解下,雙方都表達了自行協商和解的愿望。最后,
陳某與飯店負責人擁抱和解、互留微信、電話等聯系方式,并對民警過年期間快速出警幫助化解糾紛表示感謝。經調查現場錄像和詢問民警,未見出警人員有抽煙等不文明執(zhí)法行為,也未見民警到現場后,雙方有肢體沖突行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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