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時間,發(fā)生了一起女兒沉迷追星,父親砍死女兒的慘劇。2013年11月8日,北京豐臺,13歲的女兒沉迷追韓星不愛上學,聲稱“我愛明星比愛父母重要”,身為父親的李某在長期爭吵后失控,持刀將女兒砍死,而后割腕自殺未遂報警投案。在看守所內(nèi),李某說自己知道錯了,但一切都無法挽回了。
父母一般對孩子追星比較緊張,一是父母的價值觀和孩子的不一樣,父母的價值觀來源于他們的教育背景,并用它去評價孩子。比如:孩子怎么一點不像自己,穿著打扮怎么不像個學生,那么怪異,怎么還能逃學去看演唱會,擔心孩子會不會學壞或不務正業(yè)。二是有一部分父母都希望自己是孩子最愛的人,一旦失去這些,尤其看到孩子瘋狂地喜歡別人,容易有失落感。追星隱含的意義是對父母權(quán)威的否定。
其實,在青少年成長過程中,把崇拜的對象從父母身上轉(zhuǎn)移,這一點也是很重要的。孩子崇拜父母,這是很好的,但是如果可以把目光放寬,就能從他人身上吸取更多更寬廣的能量。一般來說,孩子在13、4歲的時候,比較容易把目光轉(zhuǎn)向社會的一些公眾人物、成功人士,他們代表了主流文化或社會標榜的某種東西,比如說“韓流”的一些明星本身代表了“堅持和主張自我”這種時尚的價值觀。孩子追星,其內(nèi)在原理是:孩子喜歡偶像身上的某個部分,這讓孩子覺得偶像和自己是同一類人,另外,真的很欣賞偶像身上的一些優(yōu)點。孩子通過認同偶像,一方面是在間接認同自己,另一方面也可以讓自己往優(yōu)秀方面積極進取和努力。
一般幼年對認同感有饑渴的孩子會比較喜歡通過瘋狂追星的方式去彌補對自我的認同。而從小就得到父母的認可和贊同的孩子,同樣也喜歡追星,但不會那么瘋狂,他會覺得自己很重要很可愛,而不會為某個明星過分傾倒。當孩子追星時,實際上他想加強自己身上的某種優(yōu)秀特質(zhì),明星就是他對理想的自我或超我,在熱情的關(guān)注與模仿中,孩子得到自我的完善。
當然我們也的確看到很多青少年過度追星,不吃不喝,半夜就去排隊,甚至逃學去追星。但是發(fā)生這種情況也并不奇怪,在成長的路上,青少年會有一些試錯,會有一些對底線的試探,這些試探除了可以帶給孩子人生中難得的“high”的幸福體驗,同時也教會孩子:短暫的瘋狂能給自己帶來些什么。在成長的過程中,他會慢慢地加以調(diào)整。如果去演唱會觀看,我們會發(fā)現(xiàn)尖叫的大多是15,6歲的孩子,而超過20歲的孩子瘋狂尖叫就少得多。經(jīng)歷過,孩子就會沉靜下來,做一些和現(xiàn)實生活相匹配的事情。孩子追星的瘋狂其實是有時間性的,他不會永遠這樣。但是這個自我調(diào)整成長的過程要由孩子自己來完成,家長如果試圖加強管理,使孩子回到過去的樣子,看起來是做了正確的事情,實際上可能會幫倒忙。孩子的新行為,新選擇都是對生活的試探,成長的良機,卻被直接剝奪。如果家長不斷地挫敗孩子的欲望和決定,孩子最后就會放棄對社會的探索,產(chǎn)生對生活的退縮。
所以,追星并不是壞事,這是孩子提高欣賞力和鑒別人性的好事情,而且還可以使心情愉悅,家長可以不用過于擔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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