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鮑某將一輛共享汽車占為己用,將其當(dāng)作“私家車”開出去購物、游玩。記者昨日從朝陽檢方獲悉,鮑某因涉嫌盜竊罪被朝陽檢方批準(zhǔn)逮捕。
檢察官李海龍介紹,5月10日11時左右,嫌疑人鮑某在北京市朝陽區(qū)保利國際廣場2號塔樓門外閑逛時,發(fā)現(xiàn)樓前停放的一輛奔馳SMART共享汽車的車窗沒關(guān)好。鮑某出于好奇走近該車,看到車鑰匙用鏈子拴在車內(nèi),便用手探入車內(nèi)將車門打開,并駕車離開現(xiàn)場。
開走車后,鮑某用刀將該車的共享二維碼刮掉,將拴鑰匙的鏈子割斷并隨身攜帶,便于私自占有使用。之后,鮑某還多次駕駛該車外出購物,使用后停放在京密路邊上的空地,共享汽車成了他的“私家車輛”。
5月13日凌晨5時許,當(dāng)鮑某駕車到香山游玩返回時,被該車所有人北京途歌科技有限公司定位跟蹤并報警攔截。經(jīng)鑒定,被盜車輛價值人民幣7.8萬元,屬于數(shù)額巨大,鮑某將面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更令人吃驚的是,鮑某未曾取得駕駛證,屬無證駕駛。J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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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汽車不會“野蠻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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