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王某平因貪圖便宜,在明知對方兜售贓車的情況下,仍以500元的低價購買一輛價值2000元的電動車。令他想不到的是,“新車”還未騎滿1天,就被原車主撞見并報警。近日,王某平被三亞警方行政拘留。
11月24日19時許,正在三亞解放路與金雞嶺路交叉口執(zhí)勤的友誼派出所民警接事主鄭小姐報警,在海南省第三人民醫(yī)院附近發(fā)現(xiàn)一名中年男子騎著她24日早上被盜的電動車,她一路跟隨,并伺機向路邊執(zhí)勤的民警求助。
接報后,民警在東方海景大酒店附近一便利店門口將中年男子控制,并傳喚回派出所接受調查。
經詢問,王某平如實供述其于24日10時30分許,在解放路實驗小學路段偶遇一陌生男子兜售電動車,在賣家明確告知為贓車的情況下,仍用500元購買該電動車的違法行為。
目前,三亞市公安局天涯分局依法對王某平處以行政拘留10日并罰款1000元。經核實,友誼派出所民警已將涉事電動車歸還給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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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便宜不成反攤事!男子偷刷他人銀行卡被罰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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