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wǎng)10月11日消息 10日,記者從臨高縣舉行的呂海鷹烈士證書頒發(fā)和烈士褒揚金、一次性撫恤金發(fā)放儀式上獲悉,呂海鷹被民政部授予“烈士”榮譽稱號,臨高縣委、縣政府為其家屬頒發(fā)烈士證書和烈士褒揚金、一次性撫恤金112.55萬元,以資褒揚,激勵全縣廣大黨員干部群眾向英烈學習。
據(jù)悉,今年8月11日晚,呂海鷹同志因搶救兩名落水遇險兒童不幸壯烈犧牲,譜寫了一曲倡導社會新風、弘揚時代正氣的英雄凱歌。臨高縣委、縣政府,三亞市綜治委分別追授呂海鷹同志為“見義勇為先進分子”。9月3日,經(jīng)民政部批準授予呂海鷹同志為“烈士”榮譽稱號。
臨高縣委主要負責人希望,全縣黨員干部要進一步學習和弘揚呂海鷹先進事跡和崇高精神,用實際行動踐行核心價值觀,樹文明形象立道德新風,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記者秦彥 特約記者 吳孝俊 通訊員 符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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